据新华社电国家林业局昨日公布,2006年中国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为55%,虽比2005年提高10%,仍有近半数适龄公民未尽到植树义务。
根据1981年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周岁的中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据悉,义务植树尽责率低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有的部门流于形式,把它看作是一种“份外事”,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动用公款缴付绿化费了事。另外,许多有义务植树愿望和要求的人,也往往因为没有机构组织,不知道去哪里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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