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刘华)记者昨日从农行2007年工作会上获悉,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收费权、经营权质押,流动资产、采矿权、林权等使用权抵押作担保,可在农行获得贷款了。业内认为,这意味着国有银行的贷款抵押方式开始松动,可抵押的品种已越来越多。
此前,在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已出现订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贷物质押等抵押贷款方式。但在国有银行则很少采用这些方式,一般通用的是不动产抵押。农行此次明确表示可使用收费、经营权、流动资产等抵押贷款,说明这一领域在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松动。记者获悉,实际上,在法律允可的框架内,收费权、经营权也可作质押,采矿权、林权等使用权在工行、建行也可以用作贷款抵押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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