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学费写入义务教育法
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已基本成熟,符合国情和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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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全国两会
昨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突出受教育权
吴邦国说,针对义务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全面修订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修订,主要明确三条:一是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二是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三是将实施素质教育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
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强化了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保护责任,突出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对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物权法:在四方面作重大修改
吴邦国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物权法的立法工作,一是多次进行审议。二是广泛听取意见。三是作出重大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⑴力求全面准确地体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贯穿于物权法立法工作的始终;
⑵针对当前社会上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关注,强化对国有资产保护;
⑶全面准确地体现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⑷重点规范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我们在修改物权法草案过程中,始终强调物权法的政治方向,强调物权法的中国特色,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一致认为,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已经基本成熟。
立法目标:今年制定反垄断法
吴邦国说,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主要有:制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行政强制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反垄断法、国有资产法、禁毒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城乡规划法、循环经济法等;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食品卫生法、节约能源法、律师法等。
综合新华社电
图:
昨天,吴邦国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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