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北京 -文网 -体育 -娱乐 -房产 -汽车 -军事 -科技 -视频 -游戏 -女性 -招商 -邮箱 -短信-博客-旅游首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纲要规划 国际项目 理论文摘 为您服务 文献资料北京 >>走近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规划 >>规划推荐我要说说大兴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https://www.qianlong.com/2007-03-1210:03:01大兴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
“十一五”(2006—2010年)时期是大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大兴妇女事业更大发展的重要时期。
2001年,按照《北京市“十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2001─2005年)》的要求,大兴区制定颁布了《大兴区“十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十五”妇女规划)。五年来,大兴经济持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为“十五”妇女规划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设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五”期间,大兴区贯彻落实了《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一系列涉及妇女的法规、条例、规定,逐步完善妇女法律法规体系,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经过五年的实践,我区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全面实现了妇女发展目标,一些重点指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党政后备女干部比例明显增加;妇女就业结构得到改善,就业比例稳步提高,劳动权益保护不断加强;妇女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状况继续改善,孕产妇死亡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逐步深入人心,妇女生存、发展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与此同时,妇女发展也面临着新的问题: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区域之间妇女发展的不平衡;女干部的自身素质与大兴跨世纪发展战略目标对女性人才的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女性依然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尤其是农村失地妇女富余劳动力的增多,使得女性就业压力加剧;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在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中难以落实;强制婚检的取消导致婚前医学检查率严重下滑;妇幼保健网络和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离婚妇女的权益维护仍存在一定的难度;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突出等等。
为解决妇女发展中业已凸现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妇女权益,全面提高妇女的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和《大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大兴区妇女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大兴区“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妇女规划)。
“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将充分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指导原则,进一步提高全区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使妇女的发展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尊重和保护;进一步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为妇女提供更加有效的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提高妇女的卫生保健水平和生活质量。总目标
到2010年大兴区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推进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进程,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不断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巩固妇女受教育程度,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大力发展公共卫生事业,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全面促进妇女事业与大兴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提高妇女参与大兴区经济和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继续扩大妇女群体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参与范围。
(一)主要目标
1、逐步提高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的女性比例
——区党代会、人代会女代表和区政协女委员比例分别达到28%以上。
2、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
——全区党政机关处级干部中,女干部要达到20%以上。
——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
——全区处级党政正职中女干部要达到10%左右。
——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要达到25%以上。
——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中,在现有基础上,应多选配女性干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应占一定比例。
3、不断改善女干部队伍结构
——提高女干部进入经济、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领域决策和管理层的比例。
——提高公务员、党员、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女性比例。
——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增加高学历、高素质女干部的比例。
4、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参与镇、街道、社区管理的程度
(二)策略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2004——2008年)规划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镇、街道、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的规划,保证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稳步提高。
2、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切实贯彻“在德才兼备的前提下,女性优先”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注重培养选拔女干部。全面提高女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有计划地安排女后备干部到基层挂职,加强对女干部多层次、全方位的锻炼,提高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本领,培养复合型人才。
3、在女干部选拔使用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注重实绩,大胆选拔,逐步提高我区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
4、组织部门要加强与妇女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5、积极推荐优秀女性进入管理决策层。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基层民主选举中,鼓励妇女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发挥妇女在社区管理、农村自治组织和城乡党组织中的积极作用。
6、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妇女在全区“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和贡献,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7、实施女性人才培养工程,建立覆盖面比较广泛的女性人才信息网络,建立大兴区女性人才数据库,逐步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为选拔使用女干部提供技术保障。
二、妇女与经济
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在区域经济调整和发展中维护妇女劳动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就业与同工同酬。
(一)主要目标
1、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资源共享的权利和机会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男女同工同酬、同保险,保证相同工种、相同类别从业人员中女性与男性工资水平同步提高。
——到“十一五”期末,我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其中女性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
——全区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0%以上。
2、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引导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平均每年使60%以上的女性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女性接受再就业技能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达60%以上。
——在城市化进程中,引导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并逐步提高转移农村女性劳动力数量。
——为残疾女性提供各种就业服务,使全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妇女就业率逐年提高。
——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3、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将基层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纳入集体合同条款,力争达到80%以上。
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到2010年末,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5%以上,失业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工伤保险覆盖面达到85%。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比例达到总参保人数的45%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应参保人数的90%以上。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50%。
5、为贫困女性提供社会救助,加大对困难女性再就业、就医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帮扶力度
6、 加大失地妇女就业培训力度
(二)策略措施
1、落实《劳动法》、《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男女平等就业原则,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及年龄歧视(特殊工种除外),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
2、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保障女职工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一是全面推行空岗服务制度,实施及时、高效的就业跟踪服务。加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提供优质就业服务;二是紧紧围绕区域经济新定位、新特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发适合妇女就业特点的家政、绿化、保洁等多元就业岗位。提前入手进行岗位需求预测,提前储备劳动力资源,提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实施“女性就业与再就业工程”,为就业安置创造条件;三是围绕社区发展,积极开发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各类公益岗位;四是结合我区城市化建设和社区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女性失业人员素质特点,积极开发社区物业管理、文体健身、家政、卫生保健、养老托幼等便民就业岗位;五是顺应大兴构建“首都宜居新城”的战略目标,大力发展商业、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扩大女性就业容量,优化女性就业结构。
3、完善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形成促进女性就业的稳定机制。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积极促进女性就业。加强法制建设,形成完善的就业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劳动者公平就业;改善创业环境,通过实施小额贷款担保、减免税费、提供创业项目和创业培训,鼓励女性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4、做好女性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发展就业服务组织,对女性特困群体进行救助,促进就业。实行经常性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劳务派遣、公益性就业组织拖底安置制度。就业政策与“低保”、残疾人管理制度紧密结合,通过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用、就业组织免费提供服务等政策措施,帮助女性困难群体通过社会用人单位招用和政府拖底安置“两条腿”实现就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女性的就业服务。
5、大力发展商业、民俗旅游业、餐饮、民俗文化、现代农业等服务业,引导女性失业、失地人员在第三产业实现再就业。引导农村妇女向生态型农业、田园观光农业、旅游服务业、手工业等转移。继续扶持农村中以妇女为生产经营主体的基地建设。推动基地品牌化,在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中,鼓励广大妇女兴办二、三产业,并给予支持。
6、适应就业需求,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女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素质和竞争能力。
7、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完善各部门联动机制,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社会保险人群覆盖面,逐步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力养老保险参保率,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妇女劳动力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我区外来务工妇女参加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力度,保障其合法权益。
8、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等方面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公正处理涉及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
9、进一步完善残疾妇女就业政策,改善残疾妇女就业环境,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大培训力度,健全残疾妇女就业服务网络,将失业残疾妇女纳入全区失业人员管理范围,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三、妇女与教育
提高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巩固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培养高素质女性人才队伍,加强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养,进一步完善妇女的终身教育机制,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一)主要目标
1、进一步巩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
——高中阶段教育女生入学率达到98%以上。
——高等教育女生毛入学率达到50%。
2、培养大兴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女性人才
——逐步提高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逐步提高女性高级技师的培养数量,培养高级技术工人和复合型女性人才。
——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机关中女性人才的比例。
3、提高女性的终身教育水平
——建成各级各类协调发展、相互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逐步提高我区妇女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例。
——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高层次女性人才的比例。
——提高女性受教育的年限。
——加强对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4、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
——对农村妇女实施就业技能的职业培训,使20%以上的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加强对农村妇女实施科学文化素质培训,使60%以上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妇女,掌握1—2门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同时加大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
5、改善妇女特殊群体接受教育的情况
——关注失足妇女的教育挽救情况,提高贫困妇女、残疾妇女受教育的比例。
(二)策略措施
1、依法保障男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为广大妇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在中等和高等院校招生及毕业分配中,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要依法解决贫困女童、残疾女童、流动人口中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
2、调整女性人才结构,加快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从重学历、资历、职称向重能力、素质转变,着力培养女性人才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让女性人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快女性高层次人才培养。造就一支女性高级公共管理人才、高级专业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集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型为一体的女性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并保障她们与男性平等共享教育资源。各级政府应保证每年有一定比例经费投入农村教育之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为贫困地区妇女受教育创造条件。
4、科学规划职业教育,促进教育与培训、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的相互衔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在职女职工继续教育,建立覆盖全区的现代远程学习平台和学习网络,为妇女提供丰富、优质、多样的学习资源,促进职业教育社会化。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水平,增强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使妇女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充分利用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以及培训等方面的条件,普遍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技术运用能力,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实施“妇女素质教育工程”、“女性人才培养工程”,在“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中充分发挥妇女的聪明才智。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力量及其资源,把妇女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长期教育与短期培训结合起来,形成开放化、综合化的女性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文化知识、实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
5、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尤其要积极帮助和扶持以开设适合女性特点为主的各类职业培训学校,为女性接受技能培训和教育创造条件。依托社区和单位面向妇女积极开展文明生活、人口心理健康、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教育,开展文艺、体育、科普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逐年提高培训量和培训率。
6、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加强残疾妇女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加强对失足妇女的教育挽救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7、以创建和谐家庭为切入点,在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活动中,实施“家庭教育工程”。
四、妇女与健康
妇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和生殖保健服务,确保主要健康指标继续处于全市前列。
(一)主要目标
1、妇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开展妇女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从婚前保健教育入手,逐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婚前卫生指导率达到98%。
——逐步提高妇科疾病的普查率。
——为残疾妇女提供特殊的卫生保健服务。
——以社区为单位,提高老年妇女保健知识普及率。
——以学校为单位,青春期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60%。
——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样的卫生保健服务。
2、提高妇女生殖保健水平
——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达90%。
——节育手术单位管理率达到98%,节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4/万以下。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孕产妇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9%。
——全区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
——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建设,救助贫困孕产妇。
——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享有与本区育龄妇女同样的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
3、预防和控制妇女性病、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及发病率
4、提高和控制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二)策略措施
1、加强政府依法行政行为,保护妇女健康权利。继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妇女健康权利。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强综合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2、强化政府在妇女卫生保健中的责任。在社会教育和科技宣传中,普及妇女卫生保健以预防为主的知识,重点帮助农村妇女树立自我保健意识。在优化卫生资源配备中,合理安排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和科研经费。制定相关政策,开展“女性健康工程”,保障妇女保健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完善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强化妇幼卫生机构和农村卫生组织建设,重点完成妇幼保健院的迁址新建工程,同时加强镇卫生院的建设。加强妇幼保健队伍的建设,按服务人口配备妇幼卫生人员,政府保障妇幼保健工作及人员的经费。加强对妇幼卫生人员卫生保健专业知识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4、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和精神健康服务,落实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所有已婚妇女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预防妇科病的健康检查。关注女性心理健康,建立女性心理健康咨询网络,提高妇女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5、强化社区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生服务、公共卫生防疫等为主要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妇幼保健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孕产妇保健逐步纳入本地区进行管理。
6、加强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服务工作。落实性病、艾滋病监测和防治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途径。规范实施《北京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对采供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要严格管理,对违法采供血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大力宣传和普及艾滋病的预防知识,重点加强对女性青少年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增强女性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7、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妇女享受良好的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城镇女职工医疗得到基本保障。推行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能力。提高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和质量,重点筛查和治疗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预防和减少农村妇科病的发生,保障农村妇女的身体健康。
8、开展生殖保健科学研究,提高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婚育建议和多种避孕措施,提倡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降低意外妊娠,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9、加强贫困孕产妇的救助工作,设立贫困孕产妇救助基金,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贫困孕产妇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广大妇女的生存健康权益。
10、加大婚前保健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民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改善并进一步提高婚检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全社会提倡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和生活观。
11、教育部门、卫生部门要加大对青少年保健知识的健康教育,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等特点,讲授防病保健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健意识与能力。
12、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取缔非法接生,确保流动人口的母婴安全。建立流动人口妇女生殖保健综合管理机制。建立切实可行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好流动人群中妇女的健康保健工作。
五、妇女与法律
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保障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实现。
(一)主要目标
1、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妇女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预防、控制和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的发生
——减少侵害妇女人身权利、民主案件的发生
——依法加大对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控制女性吸毒人数。
——严厉查禁卖淫嫖娼,打击组织、引诱、容留、强迫、介绍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
——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
3、维护妇女平等的财产权利和劳动权利
4、保护妇女在诉讼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5、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二)策略措施
1、加强法律宣传,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之中,提高全社会对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全体公民维护妇女权益的自觉性。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妇女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重点要向农村及贫困地区的妇女宣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增强妇女运用法律武器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加强民主与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严格执法,确保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加强对司法、执法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强化其在司法、执法中的意识,增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责任感。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查禁卖淫嫖娼的专项斗争,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依法惩处和制裁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
3、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治理卖淫嫖娼活动赖以生存的客观环境,提高妇女自觉抵御毒品侵蚀的能力。
4、对重婚、虐待、遗弃及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司法手段制裁对妇女施暴行为。
5、健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网络体系,构筑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加强社区法制建设,实施“妇女法律援助工程”,充分发挥大兴区“巾帼维权岗”的作用,完善特邀监督员、陪审员制度,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好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各种纠纷的调解工作。
6、加强对家庭暴力导致故意杀人、伤害案件的监测,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暴力的干预机制。
7、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权(肖像权、名誉权)、财产权、劳动权和继承权,在处理离婚案件、继承案件等各类民事案件时,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和相关的法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8、将普法宣传和教育纳入专项普法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妇女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妇女与环境
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完善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主要目标
1、优化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为妇女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
2、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3、加强社区和家庭的文化建设,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4、努力提高妇女体育社会化程度
5、为特殊困境的妇女提供社会救助
6、发展社区妇女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活动设施和场所,加强妇女工余活动阵地建设
——完成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着力抓好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幼保健院及新城北区体育馆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运营。
——建立社区教育中心。
7、为妇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创建优良环境
(二)策略措施
1、强化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中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
2、为妇女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关心妇女进步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3、坚持正面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妇女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具有“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新时代女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促进男女平等与共同发展中的舆论宣传、舆论监督作用。
4、提高妇女对宣传媒体资源的利用程度。利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子媒体以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广泛开辟妇女宣传阵地,宣传妇女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大兴妇女工作的成就。
5、加大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坚决打击有害妇女身心健康的黄色和非法出版物的传播。组织开展有关妇女身心健康、妇女事业发展的课题研究,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
6、围绕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丰富妇女及家庭的业余文化生活,倡导民主、平等、尊重妇女、尊老爱幼的家庭关系,大力倡导健康、科学、文明、进步的生活方式。保障妇女在家庭中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7、大力发展公共服务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发挥社区优势,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生活等多种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积极开展对老年妇女的服务工作,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8、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得到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和分类救助。整合救助资源,提高救助工作效率与效益。
9、加快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设施改造。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投入,鼓励、支持社会和个人兴办社会福利、老年公益事业,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农村地区以家庭养老为主,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倡导村民互助。
10、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强化“人文奥运”理念。加强妇女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健身活动,丰富广大妇女特别是中老年妇女和农村妇女的文化生活。统筹发展妇女体育事业。加强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以及在社区、公园兴建和开辟的健身场所,开展妇女健身活动,增强妇女体质,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11、拓宽大兴妇女国际国内交流的工作领域和范围,深化、充实合作交流内容。发挥我区妇女人才、组织、机构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我区妇女同国内外妇女的友好往来,扩大交流,增强合作。组织与实施
一、各级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
1、把妇女发展的目标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实施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主管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2、实施《“十一五”妇女规划》是各成员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体现本地区、本系统特色的妇女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
3、各级政府要为实施规划提供组织、物质和经费保证。在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要针对难点、重点指标进行专项拨款。
4、各级政府要接受区人大和区政协对实施规划、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和检查,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二、大兴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本规划的实施
1、建立健全实施《“十一五”妇女规划》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十一五”妇女规划》的工作情况。
2、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及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出实施方案并执行。
3、各镇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
4、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方法,及时掌握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
5、实施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能力建设工程,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全力做好《“十一五”妇女规划》的实施。监测与评估
一、目标
通过搜集和整理反映全区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各项数据资料,分析妇女发展现状和趋势,评估本规划的实施效果,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落实。
二、原则
1、全面性原则。监测评估应全面体现本规划主要目标的实施状况。
2、科学性原则。监测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客观,手段与方法先进、科学。
3、可操作性原则。监测评估方案要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和监督检查。指标尽可能量化,并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非量化的指标应在分解立项的基础上提出对策,适时评估。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大兴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测计划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2、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其职责是:
——制定本规划分性别的统计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并将监测指标纳入成员单位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
——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办事处的监测统计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
——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
——定期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妇女发展状况监测统计报告。
专家评估组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其职责是:
——负责制定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
——审评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组织中期和终期以及专项督查,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负责妇女发展规划的评估检查工作。
3、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妇女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系统、本地区规划的实施情况。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监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
——定期数据分析制度。区统计局每年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
——不定期数据分析制度。对于热点问题和突发性问题,统计部门随时搜集和整理有关数据进行分析。编辑: 李月茹来源:北京市妇儿工委我要说说 打印推荐?2000-2007,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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