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户口12岁才上学父亲后悔莫及
红网3月12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刘俊 实习生 彭彦玮 龙腾)小海(化名)是土生土长的长沙人,今年12岁了,一直没有户口,“黑户”的阴影总在他身上挥之不去。他的姐姐也是父亲未婚生育的。
小海就读的芙蓉区东晖小学校长熊晓玲说,去年8月,芙蓉区教育局获知12岁的小海仍没有上学后,指定东晖小学接收了他,并免除了小海的借读费。
12岁才开始上小学
这几天,长沙春寒料峭。小海身上裹着一层厚厚的毛衣和棉袄,衣领上已留下黑色油渍。在东晖小学校长办公室里,小海的成熟和懂事让人惊讶。“家里没钱,没有房子,靠父亲在外面发传单赚点钱才勉强送我上学。”小海说。
“我比班上的其他同学大四五岁,同学们都叫我哥哥!”小海说,他知道这个学习机会来之不易,所以十分珍惜,在去年的期末考试中,他获得了全班第三名的好成绩。
到东晖小学就读之前,小海因为一直没有上户口,当地所有小学都没有接纳他。一名好心人获知小海的情况后,主动帮助他,让他在长沙县一所乡镇小学就读了半年。
东晖小学校长熊晓玲告诉记者,去年8月,芙蓉区教育局获知12岁的小海仍没上学后,指定东晖小学接收了他,并免除了小海的借读费。
有时吃饭都没着落
“没有办法,做父亲的我只能勉强维持他每天的生活费,哪里有钱给他上学啊!再加上小海是非婚生子,没有户口学校不接收,所以才让孩子一直失学。”罗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早年工作的工厂倒闭,自己一直在外打工。
随着年岁渐长,没有一技之长的他一直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只能每天到街头去“拉活”,发发广告传单或收些废纸盒卖。碰到运气不好时,一天都找不到活干,父子俩吃饭都没着落。
“如果以后没有书读,我真的会很难过。”小海告诉记者,父亲的经济收入状况令他十分担忧。“大女儿今年22岁了,现在十分恨我,我对不起这两个孩子,但我不应该继续让孩子受罪。”对此,罗先生十分后悔。
户口至今没办下来
比贫困更困扰小海的,是他的“黑户”身份。
罗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小海的妈妈欧红(化名)是1994年在株洲认识的。当时,他离开长沙已经倒闭的工厂,到株洲市某制药厂做了一名业务员。
在一次外出跑业务的途中邂逅了比自己小15岁、同样为某电子厂业务员的欧红。两人一见钟情,并很快发展成为同居关系。
不久后,欧红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并没有立即去罗先生家所在地长沙市浏城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是继续留在株洲打工,直到小海出生。
后来,罗先生所在的制药厂很快倒闭了。刚出生的孩子急需营养费用,但罗先生和欧红根本无法给予,一家三口的生活捉襟见肘。
1995年的一天,罗先生从外地收账回来,他发现刚满6个月的儿子一个人躺在床上哇哇大哭,女友欧红却早已不知去向。
“可能是因为经济太过拮据,她无法承受,就走了吧。”罗先生说,因为孩子还小,他曾经苦苦地寻找过欧红,但一直没有找到。
为了让小海上学,罗先生找过许多部门,希望能够解决小海的户口问题。“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了,居委会也同意了,最后还是因为某些部门没有通过才搁浅,至今也没有把户口办下来。”罗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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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还未婚育有一女
罗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早年在长沙市某保温材料厂做销售工作。1984年,罗先生被单位派到常德津市某造纸厂做业务。在常德工作期间,罗先生与该造纸厂食堂的工人杨某产生了感情,在未婚情况下生下了大女儿。
“大女儿今年22岁了,一直跟奶奶住在一起,现在住在杨家山一套由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房子。女儿出生后我一直没有管过她,她对我视如仇人。”罗先生一直在后悔,自己早年的行为对不住两个孩子。
[律师说法]
缴纳相关费用后可上户
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将依子女数量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罗先生触犯了我国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所以必须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给孩子办理户口。[作者:刘俊 彭彦玮 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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