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昨日发布了2006年粤苏浙鲁四省经济发展比较的调研成果。成果显示,广东保持了大多数经济发展总量指标的优势。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降低能耗和环境污染等衡量“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标方面,也走在前面。
去年四省GDP增速均继续高于全国10.7%的水平,从高到低为江苏(14.9%)、山东(14.7%)、广东(14.1%)、浙江(13.6%)。广东以25968.55亿元居首,山东和江苏首次突破2万亿元大关,分别达到21846.71亿元和21548.36亿元,浙江以15649.00亿元居后。从人均GDP数量来看,从多到少顺序为浙江、江苏、广东、山东,浙江已经接近5000美元,江苏、广东首次超过3500美元,山东接近3000美元。
从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来看,四省从多到少排序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和浙江增速略低于全国的22.9%。但广东仍然保持了财政收入上的优势,其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比第二位的江苏多500多亿元,比第三、第四位的山东、浙江多800多亿元。
四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多到少排序为浙江、广东、江苏、山东,但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广东仅以8.4%排在最后,不但与第一位江苏的14.3%有较大差距,也低于全国12.1%的增长速度。与其他三省相比,广东经济发展增长最平稳,投资更为理性,投资效益更好;万元GDP消耗标准煤全国最低,仅相当全国平均水平的65%;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差距最小。(记者卜松竹通讯员 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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