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姓氏选择自主权确立查询机制禁用生僻字——
政协委员建议完善姓名权立法
本报讯 (记者 饶沛)全国政协委员韩方明在本次政协会议上提交《关于自然人姓名权立法的提案》,其中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姓名权立法,保障公民姓氏选择的自主权,确立姓名查询机制,禁用生僻字起名。
姓名登记应拒绝生僻字
韩委员日前告诉记者,人名用字使用生僻字、启用不规范字,甚至自造汉字的现象频繁发生,给户籍管理、人事、银行、保险、交通等计算机终端处理带来很多问题。
韩方明委员在提案中表示,公民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姓名,但是在正式的姓名登记中,应当考虑到社会生活的方便,考虑到公共管理的需求。姓名登记机关有权利拒绝将生僻字、非汉语符号和数字登记为姓名。人名是日常生活中最频繁的用字,应当纳入相对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轨道。
应确立姓名查询机制
韩方明委员还建议,应确立姓名查询机制。父母给孩子起名,应先到户籍有关部门检索,避免过度重名造成孩子将来生活上的不便,更不能让名字含有歧视、侮辱或诋毁国家、政府及他人的含义。户籍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整的户籍档案资料库,以备查询。
韩方明委员同时建议,公民应当有姓氏选择的自主权,可以不跟随父姓或母姓,可以自愿创设新的姓氏。在独生子女家庭,有些可能会以父姓和母姓为元素,创设新的复姓作为孩子的姓氏。
韩委员认为,这样能减少家庭争议,立法应当给予支持。
呼吁《自然人姓名条例》
韩方明委员认为,有关部门制定《自然人姓名条例》或者在目前正在制定的民法典中姓名权部分直接规定相关规则,规范姓名的确定、更改以及使用。
韩委员表示,这不仅有利于避免不断出现重名带来的烦恼,而且有利于人口管理、国际沟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议程播报
人代会议程
今天下午
一、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二、晚上,大会秘书处召开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会议,讨论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明天上午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修改稿、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稿,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草案修改稿、香港和澳门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
政协议程
今天下午:
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
明天上午:小组讨论(结合履行职责实践讨论政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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