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北京11日电(记者梅军通讯员李明)工程造价达到一定额度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范围。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周宜开今日向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交大会发言材料,提出这一建议。
他说,由于地方审计机关人少事多,懂工程管理尤其是工程造价的人才奇缺,因而只能对部分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而且一般是事后监督。此时,项目已完工,工程款已全部拨付到位,即便查出了问题,损失也难以追回。
他建议,应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只要工程造价达到一定额度均应审计。此外还要规定: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预留三分之一或至少五分之一的工程款,凡未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的,不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支付预留工程款,不得办理固定资产转账和交付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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