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定于3月16日开庭审理日本西松建设公司就广岛高等法院判决其向中国劳工做出赔偿而提出的上诉。据报道,此次法庭辩论的主题仅限制在所谓“放弃请求权”问题上。也就是说,二战前被强掳到日本的中国劳工,作为个人,他们有没有向日本政府或企业要求赔偿的权利?中国劳工血泪控诉 当年被西松组强掳到日本做苦工、今年82岁的邵义诚老人说,1944年他们被强掳到日本后,为西松组建造水电厂,每天干12个多小时的活,吃不饱,穿不暖,过着非人的生活。
本案在二审过程中,西松建设公司向广岛高等法院提出,根据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中国已放弃了赔偿请求权。言外之意,中国劳工没有向他们提出赔偿的权利。广岛高等法院在2004年7月9日的判决中,驳回了西松建设公司的主张,判原告胜诉。 西松建设公司不服判决,又以“中国已放弃请求权”等多个理由,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今年1月15日,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审判长中川了滋向“西松诉讼案”的原告方和被告方发出通知,此案的法庭辩论,将围绕“中国公民是否有赔偿请求权”这一主题展开。中国公民没有放弃“请求权”
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副会长的陈春龙对中国媒体表示,中国政府放弃了战争赔偿,但中国公民并没有放弃。中国政府也多次指出,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这不意味着中国民间人士作为日本侵略战争的受害者,也放弃了赔偿请求权,他们有权向日本政府和企业要求赔偿。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2005年3月18日,东京高等法院在第二批中国“慰安妇”诉讼案判决中,判原告方败诉。理由是,“日华和约”承认1951年“旧金山和约”的原则, “旧金山和约”签约国已经放弃了个人赔偿请求权,东京高等法院甚至认为日本政府1972年和中国政府签订的日中联合声明是在“日华和约”已经解决了战争赔偿问题的基础上签署的,因此中国人的战争赔偿请求权,早已因中日联合声明的签署而放弃了。日法院缘何要辩论
据足立修一等律师介绍,在西松建设公司一案中,日本最高法院对广岛高等法院的裁决大部分都表示支持,但唯独提出要就“请求权”问题进行辩论。原告律师认为,“如果日本最高法院要维持广岛高等法院的裁决(即中国原告胜诉),就根本没有必要召开这样一个辩论会”。
因此,日本最高法院很有可能搬出日中联合声明来说明,中国民间已经放弃了赔偿请求权。足立律师说,现在在日本由中国民间提出起诉的案件有15个左右,其中只有二起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其它的还没有最后结果。如果日本最高法院将国家赔偿和民间赔偿混为一谈,别有用心地做出“中国民间没有赔偿请求权”的判决,上述诉讼案将全部驳回,且在今后15年到20年之内,日本任何一家法院都不会接受中国民间提起的诉讼。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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