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3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台湾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国网]: 人民大会堂台湾厅宽敞明亮,参加全体会议审议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台湾代表团的代表们已经进入会场,会议即将开始。
[主持人王琼瑛]: 各位代表,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今天下午按照大会的议程安排,我们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和《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魏丽惠]: 各位代表,我就今天的人大常委会报告谈点看法。听了吴邦国委员长关于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我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在本届政府里,特别是在立法上,去年通过了《监督法》,应该说《物权法》和《监督法》是在制定法律中难度比较大的法律,历时十几年的时间,都是非常谨慎的态度,而且是做了多次调查,广泛地征求了全国人民的意见,最后形成了这样的法律。我们在人大立法过程中,这十几年来,通过各级人大,立法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绩。特别是关于政治体制方面大的法律方面。这些年,我们逐步完成了“以人治国”到“以法治国”的过程,而且逐渐形成了我们国家比较完善的法律,这是人大非常重要的成绩。
通过这些法律的制定,全国人民逐渐地理解,逐渐地走向法制社会,而且大家办事、做事以法律为准绳来做,这是人大非常重要的任务。2007年又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法律,还要修改和再建立,所以,人大制定法律对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参加这些法律的通过,从我们的角度,对法律应该说更好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另外,关于人大常委会做了很多工作,加强人大的职责,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比如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另外,我们从原来每年的一次视察增加到每年一次视察,一次调研,这样通过方方面面,还有更多的代表参加常委会听取关于重要的法律的讨论,这都提高了人大代表的素质,增强人大代表参与国事的能力。
上一届我们曾提过,希望人大常委会里设一些专职的干部作为专家能够参与,因为人大是制定法律的,有一些专家参与对我们的工作更有好处。我希望下一届的时候,能有更多的专业人士参与人大常委会的专职工作。另外,在各个代表团提出议案或者是法律方面的问题的时候,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助。因为现在的法律议案的提出,需要详细的调查和调研,和通过一些法律的方法,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专业人士来参与,能把制定法律的工作做好。第二,人大代表参加了工作调研以后,因为2006年是第一次作调研,调研和视察不同,我们也开始按照专题进行。但是,我希望能够在调研之前做更充分的准备,把调研的目标看得更清楚,通过调研能够解决更多的问题。
另外,作为台湾团的人大代表,我们就一些有关台商的问题,多年来也提了很多的建议,而且有很多被采纳。比如说关于台湾学生参加医师考试的问题,还有台湾学生在大陆就业的问题,另外对台胞证的管理,就是说能不能台胞证不要总换,便于他们在大陆的学习和管理。还有希望给予在大陆的台胞国民待遇的问题,比如能不能做到,因为现在很多的台胞希望能够自由地回到台湾,同时希望在大陆有国民待遇。在这方面,我们能不能在台胞政策方面有一些类似于身份证的管理等等。我们给政府提了很多的建议,我们相信通过自己的职责,我们更多地反映台胞的一些要求和台商、台湾学生的要求,把我们的工作做好。
对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我还是赞成的。我想报告对于更加完善人大的立法,人大监督以及对外交流等等,在我们政治生活中人大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陈云英]:上午吴邦国委员长作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我认为这个报告非常好,很实在,而且实事求是。报告内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对人大常委会一年的工作,我认为成绩非常显著。主要体现在报告当中的“四新”、新进展、新景象、新的局面等。我觉得去年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在整个工作方法上比较突出,以人为本,特别是紧紧抓住当前社会群众所关注的问题,通过人大加以解决,这是很明显的。
第二,人大的立法工作具有开创性。立法的过程听取的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甚至有的直接上报,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体现了立法过程中的开创性。 第三,比较突出抓实效。特别是《监督法》实施近一年,在这一年中,能够抓住重点,结合社会关注的,以及我们提倡和谐社会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能够紧紧进行跟踪,包括环保问题、资源问题等等,一年来确实取得了很大成绩。 第四,去年的工作有创新。人大对外的交往进一步扩大,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去年人大对外交流也是非常广泛的。另外,人大对立案和建议等等抓得非常紧,特别是扩大人大常委会的活动,增加了视察活动。 这是去年总体的感觉,所以,对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很认同。
谈到2007年的工作,我认为指导思想方向是明确的,目标、责任非常清晰。2007年工作总体抓住重点,特别是为明年的换届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2007年的工作计划当中有一项我认为抓得很及时,而且是必须的。就是人大要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情况的报告》。作为台湾同胞我们非常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从目前来看,国务院1999年有一个《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细则》,实际上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制订了《鼓励台商合资》的法规文件。1994年通过了《保护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这些基本形成了保护台商投资的一个法律体系。按照这样的法律体系发挥的作用是比较大的。十多年来,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的投资可以说是从没有到有,从小到大,从个案到整个行业的推进,是这样的过程。现在累计项目有7万余件,实际达到投资也是达到相当大的数目。
从福建来看,福建在海峡两岸关系中的作用,特别是台胞到福建投资的情况来说,去年这个关系,投资的规模各方面都有一定的进展。2006年福建省新批的不同的台资资金达到19.1亿美元,实际到14.2亿美元。对台进出口贸易达到56.07亿美元,增长15%。在两岸的经贸合作当中,福建率先举办了福建的商品展销会。另外,福建实施了台湾居民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在福建的台胞已经拿到个体工商户的执照,这是两岸经贸当中的一个突破。同时扩大了台湾农产品的零关税的种类的范围,这是两岸的经贸交流。另外,福建率先到台湾进行图书交易,举办图书交易会。这些经贸交流大大促进了福建和台湾的发展。另外,进一步开辟了海岸,促进了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从去年来看,厦门和金门,还有泉州和金门这些航线旅客达到60多万人次,推动了两岸旅游业的开展,而且实现了货运。厦门和金门的包裹也比较多,福建居民赴金门,还有马祖地区的旅游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旅游业,武夷山和阿里山,日月潭等等,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从这些方面来看,两岸的经贸活动是在不断地推进。从福建来说就得到一个例证。两岸的交流与发展,反映了两岸经贸交流的趋势,而且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所以,台湾当局,特别是陈水扁当局,对两岸交流设置了一定的障碍,但从目前来看,台湾同胞到大陆来投资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不管陈水扁当局采取什么不利两岸发展,不利两岸经贸的合作的任何措施。毕竟台资要生存,要发展,大陆现在是一个非常好的投资环境,所以,必然找投资环境好的地方发展,而大陆是发展投资非常好的一个地方。所以,我认为人为不可能阻挡两岸的经贸发展,这也是发展的趋势。
特别是祖国大陆非常关注和重视台湾同胞投资的保护。胡锦涛主席和国民党连战主席会面以后,两岸关系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2006年,中央台办和国民党台商服务中心访问团,在北京举行的第二次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一个工作会。会后形成的关于保护台商的合法权利,这其中达成了10项共识。从这些方面可以体现祖国大陆加强对台商全面保护。
正因为有这么一个好的环境,所以,我前面所说的两岸关系,特别是经贸关系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得到了顺利的发展。但是,应该说二十年来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特别是十多年前所制定的《台湾投资保护法》这些法规,因为目前的形势的发展而变化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保护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确确实实有一些问题,有一些情况我们需要论证和调研进行必要的了解、审查。因此,我非常认同全国人大2007年对《台胞投资保护法合法权益》进行进一步审议,我想这项工作意义非常大,我非常认同。我简单的讲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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