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菜一汤”的标准化认证前景
李斌
有关国人诟病的公款吃喝问题严重性,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去年8月引用的有关数字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3700亿元。这些数字尽管遭到有关部门的否认,但这显然无法阻止公众从自身周边实际来感受,认定公务接待支出所形成的消费市场其规模是惊人的。
而“李金华:遏制公款吃喝 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将出台” (《新京报》3月12日)的新闻,当然是政府部门在经历“几十个红头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尴尬后,意图堵塞公务接待消费黑洞的新举措。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吃大喝这股歪风之所以屡屡刮起,这其中有存在技术性漏洞的原因,比如原有标准脱离公务消费实际。据笔者翻查,多年来在差旅费报销和出差伙食补贴标准方面,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标准为:省部级干部60元/晚,厅局级干部50元/晚,县处级干部40元/晚,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30元/晚,而伙食标准统一为12元/天。这些标准明显脱离了现行宾馆、酒店住宿和用餐消费的实际。如果完全按照这一标准执行,出差人员和接待机关都难办。于是,派出单位只好对出差人员的一些违规做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出差人员的一些违规与超标消费行为。尽管最近一些部门和地方调整了报销开支标准,但仍与实际情形相距很大。
据说将出台的这个“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对“各级别官员可以使用的公款数额、公款用途”,都有定性标准。有了标准,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才好介入办事。但从李金华审计长所透露的信息来看,这个标准,只是解决了“与时俱进”的难题,其制度规范仍难说健全,就拿具体操作时的技术性问题来说——假如只是单纯的“以职定额”,那么各个地方的经济状况和消费水平的差异又该如何“抹平”呢?
彻底解决腐败、铺张浪费等问题,显然不能只是指望一个“标准”,只要有小金库存在就很难落到实处。要使吏治清廉,除了政府部门预算中、账面上的公款消费以外,还应该着力解决政府机关及个人的灰色收入和灰色消费问题,如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所辖企业、被检查或被监管企事业单位吃拿卡要财物或报销费用等。而这方面,正如李金华所言,“还需通过财务改革等政府职能改革来推动”。
此前以“四菜一汤”为代表的各种规定文件,见证了各级官员手中为制造“公款吃喝”而掌握的“自由裁量权”的自由幅度越来越大,弹性过于充足,甚至形成了一种腐败的“官文化”。“四菜一汤因人配方”的段子娓娓道来——“一等人山珍海味甲鱼汤,二等人鸡鸭鱼肉三鲜汤,三等人白菜萝卜豆腐汤……”有道是:“四菜一汤,糊弄中央;下乡便饭,愁煞地方”。个别官员就像黑土大叔一样,历来不缺乏这方面的忽悠才能。
新年伊始,国家已实行三个公务接待方面的规范,加上这种“四菜一汤”的标准化认证,可谓四管齐下。面对超越标准的“特色服务”,公仆们能否做到把口水往肚子里一咽,坚决拒绝。考验的是“标准”之后的监督措施和惩罚力度。且引一条香艳的新闻打个比方——“练瑜伽太激烈 ‘人工美女’压破盐水袋‘爆乳’”(中国新闻网3月11日)。对于公款吃喝、以及一脉相承的公车私用、公费旅游这些“顽症”,假如规范的“药方”药力远远不够,自然不足以应对“顽症”的耐药性和变异性。就像弹性十足的“人工乳房”,需要足够的外界压力才会被压爆。
就“官员职务消费标准”本身而言,其标准化建设和认证,显然也应该有一套严密的、操作性和监督性都很强的程序。比如强化监督约束手段,推行公务用餐费用公示制和实名制——把公务招待建档,档案资料及时公开。对公务接待实行主管领导和当事人问责制——事先由当事人申报接待事由,事后由当事人签字,主管领导签批。再搞集体决策、无人负责那一套,不屈不挠的屡败屡战,极可能成为重蹈覆辙的屡战屡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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