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昨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和物权法草案修改稿、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稿等提请大会审议。
3月5日至7日,代表们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共修改33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12处。
去年,根据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反复推敲和认真修改。共修改17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8处。
3月6日至7日,代表们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计划报告、计划草案和预算报告、预算草案。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国务院对计划、预算报告进行了修改。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3月8日至9日,代表们审议了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等五个法律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草案修改稿。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五个法律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决定将这五个草案修改稿提请大会审议。
作者: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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