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中,对调控房地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而这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期望能成房产“稳定器”物业税,通常被称之“不动产税”或“地产税”,是抑制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的一种有力的税收杠杆工具,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波动而定。
“从‘抑制房价’的表态到‘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措施,这明显地释放出了政府将继续加强对房地产业进行调控的信号。”从事房地产业的全国政协委员、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表示。
近年来,中国大中城市的房价呈现边调控边走高的态势。国内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在2006年中上涨5.5%,其中北京房价一度走出了连续7个月呈两位数增长势头。
面对这种情况,两会上有些代表委员及社会上一些经济学者呼吁出台物业税,期望物业税能成为房地产业发展的“稳定器”。对今年财政预算报告中首度表示“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不少代表委员给予了积极评价。
福建省福州市建设局副局长、全国人大代表罗蜀榕说,按照谁占有就付出代价,而且过分占有应该付出惩罚性代价的道理,这有助于调整市场的供应结构。影响多大仍存争议
不过,物业税开征的具体方案是什么,物业税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影响有多大,还存在不少争议。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统计局副局长孙菊生认为,从中短期看开征物业税对平抑房价有一定作用,但因这一税种会涉及诸多复杂因素,所以不能说从根本上就遏制了投机行为。
“物业税在国外属于调节贫富差距的主要手段,而不是抑制房价的手段。”孙菊生代表说,“近年来中国的城市房价压不下来,主要是某些地方欲借房地产开发取得经济增长,并且在房价上也存在着官商勾结的现象。”
王翔委员还举例说,英国也征收了物业税,可是最近几年英国房价也涨得很快。他认为,房价主要还是与房贷首期门槛、银行利率等因素相关。从长远看,开征物业税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房价下降。
一些代表委员也认为,开征物业税对调控房产市场值得期待,但它同时是个复杂工程,需要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方可实施。
罗蜀榕代表表示,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不应该再开征物业税。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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