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乡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让代表们感受到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的“缕缕温暖”。我省代表审议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倾力编织好社会保障“安全网”。
“社会保障是社会和谐的安全网。”全国人大代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宣林认为,目前,我省社会保障体系渐趋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但是,同全国一样,我省劳动保障还面临不少困难。一是部分国企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未转换、社保关系未落实;二是部分集体企业职工未参加养老保险;三是部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未落实;四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相比总体偏低;五是农民工培训和参加养老保险亟待落实等。
因此,宣林代表认为,应建立社会保险法定支出制度,建立解决转轨遗留问题专项经费,逐步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差距,尽快出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对已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其他流动就业人员,允许其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除个人账户可以转移外,社会统筹部分也应随之转移。
“这些困难群体迫切需要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宣林代表认为,包括我省在内的中部省份农村人口多、农民工多、人均财力低、人均工资低、人均养老金低,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缺口较大,中央财政应加大对中部省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支持力度。
立法维护社保安全
“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减震器’,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安庆市大观区万利农业科技示范园负责人万利云认为,应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制度,形成完备的社会保障机制,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
万利云代表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规范性和强制性不足,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供需矛盾突出;操作、管理不规范,缺乏统一有效监督和保障机制;部门法规相互冲突,保障制度层次错位;法律实施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结构性缺陷十分明显;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的、适用范围比较大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支付、运营、统筹管理不规范,许多方面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一定程度上处于无法可依状态,难以确保保障措施有效实施;尤其突出的是,广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万利云代表认为,应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健全社会保障法基本制度框架,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等社会保障主体间关系及各自权利和义务,明确执法主体及其权利和责任,对不按规定缴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给予制裁和处罚等;以社会救助为基础,以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努力建立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护理保险为主要内容,以多样化、可选择的补充保险为重要辅助、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制度。
“农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脆弱的环节。”万利云代表认为,《社会保障法》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应将重点放在养老保险和继续完善“五保户”保险制度上等,应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等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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