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中年男女驾驶一辆工程装载机在校园里学驾驶,将两名学生撞倒在地,造成两人受伤,其中重伤者成了植物人(晚报2005年10月15日报道)。昨天,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26日下午2时20分许,被告人徐德水与章银花(女,在逃)酒后回到芜湖市一建公司在芜湖某高校项目部建筑工地。
案发后,徐德水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同年10月被逮捕;另一当事人章银花潜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德水未取得装载机操作证、机动车驾驶证及教练证,驾驶前轮制动不合格的机动车辆,在非交通管制的道路上致人重伤,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当天的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向原告家属认罪道歉,并将3000元转交给原告家属。当天,法院没有对此案进行宣判。(老春)
来源:
新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