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2日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意味着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到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店买药。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对此表示,在可能减少医院收入和保障公众选择权益之间,卫生行政部门选择了后者。
《处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患者可以拿处方到药店去买药,意味着医院的收入会受影响。
社会上取消“以药养医”的呼声很高,毛群安说,卫生部也一直呼吁,希望能取消药品在医院销售加提成的政策,使医疗机构不再依赖药品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因为这个政策是导致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商业贿赂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许多问题的根源。但是,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是当前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中一个最核心、最难的政策问题。他说,取消以药养医,需要对医疗机构设计一套比较完整、更加合理的经济政策。否则,如果医院本身不能维持正常运转,就可能影响到广大群众享受医疗服务。(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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