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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植树节,不少城市居民就犯迷糊:我是否履行了植树义务?该如何履行这一义务?权威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已达55%,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但尽责率还是偏低。
专家说,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已由原来单一植树变为多样化的形式,造成义务植树尽责率普遍不高的主要原因是,义务植树法制保障机制的不健全。
一些地方重视不够绿化机构力量薄弱
未出台相关法规难适应依法行政要求
义务植树体现形式多样发动方式未变
城市周边成片荒地渐少组织确有难度本报记者 韩乐悟
今天一大早,家住北京世纪城的李女士和许多人一样,收到这样一条手机短信:“国家林业局提醒您:今天是植树节,请您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
李女士对记者说:“今天大大小小的报纸上,大概又免不了这样的标题:公民,您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可我怎么知道我尽没尽责?”
其实,像李女士这样的大有人在。在北京某银行工作的王先生说,他刚参加工作时,单位团委、工会还组织过到郊区种树。但这些年没人组织了。“也许单位拿钱让别人去种了?不然怎么会没人提这事儿啦?”王先生猜测。
2006年我国国土绿化公报显示,该年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已达55%,比2005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但相对我国国土绿化的需要来讲,尽责率还是偏低。
全国绿化委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部分公民对义务植树的法定性、义务性、全民性、公益性认识不足,义务植树法制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是义务植树尽责率普遍不高的主要原因。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相当一部分省区市对绿化委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地方绿化办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全国31个省区市绿化办中有19个省平均每省不到1.2人;我国义务植树条例仍未出台,只有10个省区市颁布了地方法规,不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随着形势的变化,义务植树的体现形式多样化,组织发动的方式也随之改变,但一些地方还抱守老认识、老办法,极不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一些城市周边已没有成片荒山荒地,再组织大批居民直接绿化,确实有难度。
那么,适龄公民如何履行义务植树这一法定义务?据全国绿化委韩国祥司长介绍,近年在实际中推行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除了公民直接参与义务植树这种最直接、最主要的尽责形式外,人们还可通过以资代劳,参加社区乡镇的一些义务植树、养护和管护活动,参加树木和绿地认养认建等形式履行这份义务。新闻媒体、文学、艺术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只要在为中国国土绿化呼吁和宣传,都可视为尽责。中小学生可以参加义务植树宣传、清扫绿地等适合自身特点的植树、爱绿、护绿活动。总之,随着形势变化,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已由原来单一的履行义务植树变为其他多样化的形式。
韩国祥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迫切需要,义务植树要长期坚持下去。”
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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