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黑龙江省规定,肺结核等传染病人要按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在治愈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并公布了治愈标准。这是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的。
据介绍,各种传染病的治愈标准为: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乙类性病病人,经临床、微生物学检验,证明病状消失、排菌停止,完全治愈;病毒性肝炎病人,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肝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抗原转阴;伤寒和副伤寒病人临床症状和体症消失,连续三次便检病原阴性;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经临床、啖检证明停止排菌;梅毒病人临床治愈后随访三年,微生物检验痊愈。
霍乱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饮用水、饮食、食品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工作及托幼机构的保育和教学工儿;病毒性肝炎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生物制品、献血、饮食、托幼机构保育和教学服务等各项工作;艾滋病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生物制品、血站(库)、医疗、美容、整容、托幼、教育和服务行业工作;伤寒和副伤寒、痢疾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饮食业生产、加工、服务及饮用水的生产、管理和游泳池用水、托幼机构等工作。(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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