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严艳 通讯员苏育敏)记者昨日获悉,婴儿游泳圈的发明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赵少飞历经一年半,终于“打假”成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宣判,判令北京贝特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赵少飞经济损失10万元。
2002年8月和2003年3月,赵少飞为自己发明的“多功能婴幼儿游泳圈”申请专利保护,4个月后,再以“婴儿游泳漂浮具”为保护对象申请了专利保护。2004年,两种产品先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然而,赵少飞很快发现,市场上出现了20来种不同品牌的婴儿泳圈,“很多的外形与结构与我的专利产品几乎一模一样”。
2005年5月,赵少飞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生产“马博士”婴儿泳圈的北京贝特宝科技有限公司和销售该品牌泳圈的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2006年7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认为“马博士”婴儿泳圈侵权。
贝特宝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今年2月26日,省高院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