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两部项新《办法》
据新华社电 字迹潦草、涂涂抹抹、难以辨认的医师处方,遭到卫生部明令禁止。昨日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处方书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医师收受回扣可被停职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全国取得合法资格的医师,应于每两年接受一次考核。医师若有索要患者财物或收受回扣等行为,将被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可被暂停执业活动或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处方不得涂改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处方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开处方牟利将取消处方权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患者可持处方药店买药
《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意味着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到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店买药。《办法》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晓健/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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