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专稿:尽管印尼改革开放后,多项歧视华人法律陆续取消,但仍有某些地方政府在开时代倒车,制定针对华裔公民的不平等条例;此外,去年年中出炉对少数族群一视同仁的新国籍法,地方当局并未彻底遵行,上述现象已引起雅加达主流报刊关注。
雅加达著名新闻杂志《时代周刊》本周刊出题为《遭歧视到死》的社论,严厉批评北苏门答腊省狄里色塘县政府对华人坟墓征收重税的做法。
据报道,狄里色塘地方议会正在审议特别针对华人坟墓征收高税条例草案,该条例只针对华人,其他族群不受约束。条例规定,面积3.5平方米的华人坟墓每年须付税10万印尼盾(约合11美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须付税至少450美元,据说旨在限制坟地面积。新条例已引起当地华社抗议,并已透过民事法院进行抗争。《时代周刊》指出,狄里色塘地方政府的此项政策是不公平的,并非所有华人都有能力缴付税款,限制坟墓面积是无可非议的,但必须适用于所有族群。而建造豪华巨墓不只是华族而已,很多族群也有建造豪华坟墓的传统,此外,也有许多官员在去世后,其遗属为其建造陵园,却并未闻有当地政府进行征税。
社论提醒说,向坟墓征税违反有关地方税捐的2000年发布的第34号法令,该法令规定,宗教礼拜场所(教堂等)、坟墓及保护林,不成为征收税捐对象。另一方面,印尼总统苏西洛于大年初七出席孔教总会庆祝春节大会上强调,目前在印尼国土上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不再有所谓原住民与非原住民之分。去年年中问世的新国籍法也载明,凡在印尼出生者都可称为原住民,并可自动成为印尼公民。事实上,国家元首的宣示和新法律都未被地方当局重视。
发行量最大的《罗盘报》昨天自印尼泗水报道说,泗水许多华裔人士在办理身份证件时,仍遭到有关当局歧视与刁难,虽然他们是在印尼出生,根据新国籍法规定是道地的公民,无须再拥有印尼国籍证,但在办理身份证时他们却由于无法出示国籍证而遭到拒绝。东爪哇公众服务委员会已为此向市政府提出抗议。
观察人士认为,由于“天高皇帝远”,印尼中央政府的许多决策不可能短期内就由地方所执行,华人应得权益仍须靠自身继续去争取,新国籍法生效后,由于地方官员不愿失去向华人索贿的机会而“顽抗”,所以至少要经过数年才能使新国籍法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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