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3日电 对于有选委担心会被人察觉特首选举时投票意向,香港选举事务处表示,已有法例保障特首选举投票过程保密。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发言人解释,特首选举在3月25日早上9时至11时举行,选委可以在其间任何时间投票,选委并没有编号,不存在顺序投票问题,所有选票一式一样。
选举事务处表示,特首选举选票小于一张A4纸,选委将选票对折放入投票箱,票箱有足够空间,在运送过程会将选票翻乱,选票不会整齐排迭。
政制事务局发言人亦响应指出:“选举法例已清楚规定,投票须以不记名方式进行。选举法例亦已充分保障选民投票的保密性。行政长官选举将会按照《基本法》及有关选举法例,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
发言人说:“一如其它选举,行政长官选举的选票上并不会印上任何记认或号码。事实上,若有任何选票被涂上任何文字或记认,藉此可能识别选民的身份,在点票时该选票便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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