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8时至10时成为重点整治时间段
早报记者王昆火昨晚10时晋江报道
昨夜8时至10时,晋江交警青阳一中队在辖区内大剧院路口、万通路口、阳光灯控路口等处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15起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
“我只喝一杯就脸红,也算酒后驾车吗?”昨晚9时许,在晋江市区万通路口交警执法现场,一名喝得脸红扑扑的司机面对交警的检查时说,他知道自己要开车,只有沾了一小杯酒。后经过酒精测试,该驾驶员的酒精量属于酒后驾车行为。
据了解,喝酒之后开车的行为分为两类———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量为20毫克至79毫克的属于“酒后驾车”,80毫克及以上为“醉酒驾车”。
晋江交警青阳一中队颜清祥中队长介绍说,春节以来,从晋江市区发生的事故总数来看,因酒后驾车引起的事故比例占得比较大。
下一步,晋江交警将继续在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部署警力,特别在酒后驾车易发的晚间8时至10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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