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北京3月12日电(王晓映 顾雷鸣)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江苏代表团今天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参加了江苏代表团审议。
今天的全体会议由江苏代表团副团长王湛主持,江苏代表团团长李源潮,副团长梁保华、张连珍、王寿亭、柏苏宁参加审议,江苏团代表刘珩、刘鹤章、李连宁、何椿霖、沈辛荪、姜恩柱、童傅、蒋树声等全国人大常委同时代表人大常委会到会听取审议。
代表们在发言中认为,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内容实在,意义深刻,对今后的民主政治建设、对地方人大工作,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是一个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文风朴实的好报告。李源潮代表说,4年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有突出的发展和建树,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步的重要体现。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机关政治发展大局的方向把握得好,努力实现坚持共产党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高度统一,使全国人大成为人民团结,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重要建设力量;对人民代表大会民主建设的进程把握得好,在实行民主决策和强化监督方面特别重实际、重实效、重实施;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把握得好,各项立法工作依照宪法展开,为人大依宪、履宪、维宪带了好头。
王寿亭代表说,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履行职责,突出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突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突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在抓立法难点和重点上有突破,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上有突破,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有突破。集中体现在,历时20年的监督法颁布实施,物权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批重要立法项目相继完成,企业破产法、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颁布实施,企业所得税法提请大会审议,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重大贡献。王寿亭说,做好今后地方人大的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开拓创新。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刘积斌说,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2007年中央预算草案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预算草案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中央预算草案。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
3月6日至7日,代表们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计划报告、计划草案和预算报告、预算草案。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国务院对计划、预算报告进行了修改。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3月8日至9日,代表们审议了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等五个法律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向会议分别作了关于这五个法律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五个法律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决定将这五个草案修改稿提请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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