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7年市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工伤护理费、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各项相关待遇标准已经出台,现公布如下。
项 目 | 标 准 |
基础养老金 | (2370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1% |
过渡性养老金 | (2370元×全部平均工资指数)×截至1997年12月31日前本人缴费年限×1% |
工伤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1895元×50%=947.5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895元×40%=758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895元×30%=568.5元 |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 | 1895元×6个月=11370元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1895元×60个月=113700元 |
伤残五至十级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伤残五级:1895元 × 30个月=56850元 伤残六级:1895元 × 25个月=47375元 伤残七级:1895元 × 20个月=37900元 伤残八级:1895元 × 15个月=28425元 伤残九级:1895元 × 10个月=18950元 伤残十级:1895元 × 5个月=9475元 |
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济费 | 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1895元×6个月=11370元 供养直系亲属二人者:1895元×9个月=17055元 供养直系亲属三人及以上者:1895元×12个月=22740元 |
当年征地参保人员划转养老保险费 | 一档缴费:1895元 ×60% ×17%×180个月=34792.2元 二档缴费:1895元 ×60% ×13%×180个月=26605.8元 |
当年征地养老人员划转养老保障费 | 一档缴费:1895元 ×20%×180个月=68220元 二档缴费:1895元 ×16%×180个月=54576元 |
征地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一档缴费:1895元 ×20% =379元 二档缴费:1895元 ×16% =303.2元 |
当年征地养老人员享受养老保障待遇 | 一档缴费:1895元 ×20% =379元 二档缴费:1895元 ×16% =303.2元 |
注:实际执行中以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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