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沈爱琴呼吁:应该尽快制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使中国企业真正负起责任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这次“两会”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成为不少代表委员关心和热烈讨论的议题。
中国的房地产企业近些年来在这方面饱受争议。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也自然成为此次“两会”的热点之一。地产企业如何在获取丰厚利润的同时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企业公民”的概念对中国地产业又有着怎样的启示作用?担当“企业公民”,中国地产企业究竟还有多远的路程要走?
“企业公民”在中国是一个新鲜的提法,但在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些国际性大企业中,“企业公民”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策略原则。简单地来说,企业公民是指企业为了表达出对人类、社区以及环境的尊重,所做出符合道德及法律规范的发展策略,它会全面考虑公司对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包括雇员、客户、社区、供应商和自然环境。
社会公益活动是“企业公民”的主要衡量标准,那么考察目前地产企业参与和组织公益活动的数量、范围、形式和内容,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中国地产企业履行“企业公民”的状况究竟如何。目前国内一些有实力也颇具远识的地产企业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做起公益活动了。2007年开年以来最吸引人们关注的是凯德置地2007年“为明天”年度公益活动。
察他者可省自身。凯德置地的公益行为以及近些年国内一些地产企业的慈善之举,都给众多的地产商起到了很好的启示作用。在这其中,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那就是一个真正的“企业公民”在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是自愿去做的,是自觉地将公益之心贯穿在企业经营理念中的,而绝非应景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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