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赵金刚)贩卖土豆亏了本,无力偿还赊销村民的土豆钱时,李某跑到吴忠躲避,其间,李某因盗窃被判刑。刑满出狱后,李某又因交通肇事欠下了几万元的债务,但他不想着靠劳动来挣钱,而是心生邪念,藏在一商场内进行了一番大扫荡。
海原县李旺镇28岁的男村民李某,先是从事家电维修工作。2001年冬天,李某又做起了贩卖土豆的生意,由于经营不善亏了几千元钱,无力偿还赊销村民的土豆钱时,李某跑到吴忠躲了起来。其间,因盗窃,李某在2002年11月7日被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6年7月13日刑满释放。李某出来后驾驶农用车又发生交通肇事,欠下了几万元的债务。
2007年3月5日下午2时许,李某来到吴忠准备打工,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后又来到灵武,在灵武某商场内看见里面部分柜组正在装修,人员出入混杂,李某觉得有机可乘,便于当天下午5时藏匿于该商场楼顶。当晚8时许,商场打烊后,李某从楼顶天窗翻入商场,将一件300多元的衣服穿到身上,又到皮包组拿了一只背包,撬开首饰展柜,将里面的600余件银项链、戒指、耳环、手链等装进包里,又到手表组拿了13块手表,这些物品价值37594元。随后,李某隐藏起来,伺机逃脱。
次日早上8时许,商场工作人员上班,发现李某从楼里出来,询问其怎么进去的。李某做贼心虚,夺门撒腿就跑,被商场保安人员追上人赃俱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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