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文明办、省记协、省新闻学会发出《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新闻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的意见》。
《意见》对创建评选活动内容做了具体部署:一、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开拓创新。
二、新闻宣传坚持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的原则,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宣传上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推动新闻队伍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内容,认真贯彻《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规定,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不以稿谋私,不搞有偿新闻,杜绝低俗之风,不刊播虚假新闻和不良广告。
四、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中,各新闻单位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建设和谐文化;新闻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出精品、出人才;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以法治社”、“以法治台”;社风、台风文明,工作、生活环境整洁、优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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