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3日讯 便捷的信用卡消费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不过办理信用卡您也要瞧仔细,稍不留神可能就要交“学费”了。省城的鲁先生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三年多来一次也没使用过,仍然交了131.8元的年费。
13日上午,鲁先生向记者反映,2003年,一个同事办理信用卡业务,在其劝说下,自己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办卡三年多来,自己从来没有使用过,甚至连信用卡也未激活。春节前,鲁先生忽然收到了银行的欠费通知,告知自己已经欠费一百多元。3月1日,鲁先生来到银行交纳欠费,准备销卡,工作人员表示鲁先生需要先查清欠费额后才能交纳欠费。
鲁先生从客服热线了解到自己欠费数额为131.8元,同时客服人员建议鲁先生交费时可以适当多交点,避免费用不足,于是鲁先生第二次来到银行,交纳了140元费用。然而鲁先生随后了解到,自己的欠费总额即为131.8元,无需多交。鲁先生要求将8.2元的余额取出,银行人员告诉他,信用卡只能储存和消费,不能取现金。但鲁先生由于欠交年费,账户已经停了,信用卡密码也忘了,无法消费,鲁先生最终表示,8.2元余额自己不要了,只要能将信用卡注销就行。
鲁先生质疑,当初办卡的时候,工作人员根本没有交代清楚,信用卡一次也没用,不但交了140元钱的“学费”,还担心这一经历会在银行留下“信用污点”。
13日下午,记者从办卡银行了解到,鲁先生办卡的时候,银行已经统一进行了激活业务,因此要收取年费,现在办理信用卡,需要客户自己激活,未激活的情况下不用交纳年费。至于余额部分,鲁先生可以通过银行免费重置密码进行消费,或者免费办理借记卡,通过溢交卡款转出业务取出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