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发布室内加热器比较试验报告
市面上室内加热器逾七成合格
本报讯(记者饶洁通讯员梁超美、周珏)室内加热器(又称电热取暖器)是人们冬季重要的取暖工具。昨日,市消委会发布了一项关于流通领域室内加热器的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市面销售的室内加热器产品合格率为71.4%,主要质量病灶存在于输入功率、接地措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件项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市消委会提示,由于室内加热器是属于直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类电器,如果购买了一款劣质加热器,就很可能是抱了一个“杀手”回家。
本次试验样本是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消费者身份在商场、超市购买的,总共购买了21个样本。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6个样本标志和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缺少使用及维护、保养电器产品所必须具备的警示语句;4个样本输入功率超差,最大偏差达-35.9%,主要是企业为降低成本,选用了质次价廉的电加热元件,这些电加热元件的技术指标离散性较大,无法保证偏差范围。专家介绍,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可能引起配电和产品安全问题。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有2个样本在非正常工作测试中起火燃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3个样本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存在触电的潜在隐患。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室内加热器、液体加热器产品在正常使用、或在不用专门工具打开盖、拆下可拆卸部件的情况下,都不会造成触电危险,若能触及到电源连接部件,将可能直接造成使用者触电;有2个样本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该项目不合格,就可能在更换电源线时引起错误,产生配电危险,或者引起接触不良,成为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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