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北京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大家一致认为,2006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十一五”规划良好开局的一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
刘正民代表说,2007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要实现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立法任务很重,在完成立法数量的同时,也要注重立法质量。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细化分解计划立法项目,明确承办单位责任,把计划立法项目落到实处。
龙新民代表说,2006年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监督工作注重实效,代表工作细致扎实,对外交流取得新的进展,工作成绩突出,我完全赞成这个报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过程中,立法是核心,执法是关键,普法是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通过立法,不断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进一步把执法和司法公正作为监督重点,确保各类法律法规有效施行。要切实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杜德印代表认为,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卓有成效,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把握全局、措施稳健,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工作扎实、作风严谨。报告中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充满着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性思考,丰富、发展了党和国家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些理论,对地方人大工作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增强人大制度的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加大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
于均波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思路清晰、内容充实、重点突出,体现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2007年开始施行的监督法,把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都具有着重要意义。
李主其、陈文占代表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精神,使人有奋进创新之感。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方面,向着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又迈进一大步。
赵凤桐代表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立法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王维城代表认为,立法工作是2006年乃至四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最大的亮点,四年来共制定和修改70多部法律,向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稳步前行。在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努力实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采纳委员们的意见,切实提高了立法质量。
许智宏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加快制定、修改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立法,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对政府财政的监督。加强法制的教育和普及工作,在全民普法的过程中,使公民能够自觉守法,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陆善镇代表十分关注教育经费投入问题。他提出,要切实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财政部门要有明确的计划方案,并据此分步实施,努力完成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百分之四的目标。(汤一原汲传排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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