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13日讯(记者 岳钦 实习生 皮琼通讯员陈诚)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调查分析,2006年,粮食、水、电、燃气等生活必需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对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低收入家庭的负担更是明显加重,一年要多支出152元,多支出部分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3%。
按可支配收入从高到低排队,调查总队将占调查总数10%的最低收入组定为低收入户家庭,10%的最高收入组定为高收入户家庭。高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是低收入家庭的9倍。
低收入者在食品、水、电、燃气方面的支出为1742元,占消费支出的73%。由于粮食价格上涨,低收入户家庭的粮食消费量有明显减少,全年城镇低收入者人均粮食消费量60公斤,比上年减少5公斤。低收入家庭在水、电、燃料方面的人均支出为266元,比上年增加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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