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3月13日电(记者郭奔胜)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准予在城市落户。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苏省农民工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江苏省提出,要按照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向,坚持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条件,逐步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
具体步骤是,首先鼓励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逐步适当放宽进城农民工落户条件;其次要求大城市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特别是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要优先准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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