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严艳 通讯员林静 陈起坤)一家五口轮番配型捐肾,挽救才30多岁就患上尿毒症的亲人,遗憾的是无一符合捐献指标!记者昨天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获悉,在非亲属供肾不合法的情况下,这名公安干警面临生存困境。
记者了解到,患上尿毒症的公安干警小张(化名),家住广州,已结婚生子,去年查出患上了尿毒症。目前,患者与家人对病情感到一筹莫展。因为对于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活体器官接受者与活体器官捐献者之间仅限于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换肾为何不能像骨髓移植那样接受社会人士的捐献?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解释,非亲属的活体器官捐赠,没有法律法规保障捐赠者终身医疗条件,且无法甄别捐赠者的真实动机,比如难以防范远期的器官交易。
小张如果无法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找到合适的供体怎么办?陈忠华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两个家庭可以进行交叉互换,2006年4月份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曾有两对夫妻实行了交叉换肾互助方式,但这种比率微乎其微。中山一院肾移植科副主任王长希教授表示,如果合法亲属间都无法配型的情况下,目前可行的办法是脑死亡病人来供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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