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9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西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一,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建议法院、检察院的同志继续以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根本,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进一步增强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自觉监督人大常委会和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去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并于今年1月1日实施。监督法的通过和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推动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希望各级法院和检察院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履行人大常委会的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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