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信贷保险限制偏严 财政扶持范围小力度也很弱 信息不畅服务缺失企业盲目
企业出国闯江湖 法律保障要填空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陈朝旋、陈晓鸿、张军、王雷、夏杨、李宜航、尹安学报道:160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额、1006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225亿美元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逾万家境外中资企业———2006年末这些巨大的数据背后,却有一个巨大空缺:我国至今未有一部对外经济合作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关则文建议迅速“填空”,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保障。
关则文列举了我国企业走出国门面临的诸多问题和障碍,比如外汇管理和信贷保险限制偏严,致使许多有好项目的企业无钱迈步;财政扶持范围小、力度弱;专门提供国内外商情信息的官方或半官方机构极少,企业“走出去”还存在盲目性等等。
关则文认为,其原因就在于立法严重滞后。目前,以部门行政法规、管理规定代替相关法律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些法规与政策性规定来自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相互间缺乏统一和协调,不仅使主管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管理,也不适应依法行政的原则。
他建议,加快建立以《对外经济合作法》为基础,以《境外投资促进和保护法》、《对外经济安全法》等单行法律为配套的法律体系,包括促进“走出去”的法律、监控“走出去”的法律、保护“走出去”的法律。建议还指出:立法保护对外投资合作,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在这方面加快立法,将有利于引导企业参与开展规范有序的国际竞争合作,防范各种风险;有利于减少和排除投资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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