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慧卿)上海市工商局昨天公布2006年度查处的10个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有的属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有的属伪造产品产地,有的属虚假广告宣传,有的属销售伪劣农资等。据悉,这10个案例分别是——
上海贵港线缆有限公司等四个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电缆案;
永康市智能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案;
上海万事好服装有限公司伪造产品产地案;
上海红月调味品有限公司仿冒他人商品包装、装潢案;
上海崇明棉麻农资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玫瑰星迷你甩脂机(健身器材)虚假广告案;
全威涛利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上海翰纳森制衣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湖南泰尔制药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企业名称案;
上海圣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更改产品有效期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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