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肥西县烟草专卖局“3.12”网络案件(省公安厅挂牌案件)
2006年3月12日凌晨4时许,肥西县烟草专卖局在肥西县公安局的配合下,经过数日的摸排调查,在肥西县郊某路口,现场抓获负责运输和接货的犯罪嫌疑人5人,查扣车辆3部,假冒卷烟3000条,标值24.16万元。
现已抓获并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卫太平判刑两年,卫治良判刑五年,林文水判刑三年六个月,曹有智判刑三年,卫平冬判刑十年,秦玉平判刑两年,方建乐判刑八年,李玉琳判刑三年,卫功干判刑两年六个月,汤兴仓判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方明政判刑七年,卫旭初判刑六年,王林判刑五年六个月,胡先道判刑两年,缓刑三年,卫凌云判刑两年,缓刑四年,均并处罚金数万元。
二、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8.15”网络案件(省公安厅挂牌案件)
2006年8月14日晚,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根据当年6月份一起案件的线索,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察,与市公安局蜀山分局配合,在合肥市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查获徐××从福建云霄县贩卖的假冒卷烟8750条,现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孟××和刘×。根据交代后又从嫌疑人徐××所租用的两个仓库内查获假冒卷烟1563.1条,涉案案值126万余元。据查,徐××的犯罪团伙自2001年就开始从事贩卖假冒卷烟的违法活动,在非法暴利的驱使下越做越大,他们2006年初起大规模的从福建云霄县贩卖假冒伪劣卷烟到合肥市,并发展了许多下线进行分销零售。8月16日主犯徐××被抓捕归案,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于9月20日对以上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部分涉案人员也已网上追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三、肥东县烟草专卖局“3.11”案件
2006年3月11日,肥东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与肥东县公安局配合,在长江批发市场某货运配载中心将前来取烟的犯罪嫌疑人江××和驾驶员余××抓获,当场从运输车辆上查获“中华”、“苏烟”等各类假冒名烟300余条。经突击审问,得知江、余两人正准备将该批假烟运送到玉兰苑附近的一处秘密仓库存放,并交待该批假烟的货主是福建人“小林”,此时“小林”正在合肥长江批发市场附近某旅社里等候。上午十一时许,犯罪嫌疑人林火幌在旅馆里被成功抓获,侦查人员当即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根据他们交待在林的两处假烟仓库查获“中华”、“冬虫夏草”、“玉溪”等大量假冒高档卷烟,计38个品种,1783条,经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均为假烟,涉案案值560496.70元。经审理林火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江述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余向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另外,为林火幌提供货源的福建省人张志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罪嫌疑人吕水校被抓获归案,现拘留,待进一步调查审理,现在逃的林松杰已网上通缉追逃。
四、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陈龙非法经营案件”
2006年元月11日合肥烟草专卖局在合肥市长江东路三里街出租房内和飞机场路新时达货运站查获“软中华”、“软熊猫”等非法卷烟500条,涉案案值212900元。经检测全部是真品卷烟,同时暂扣涉案车辆一台。因案件重大,依法移送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调查。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干警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查证了陈龙的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陈龙于2月13日被批准逮捕。5月23日,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犯非法经营罪的陈龙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五、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李育林非法经营案件”
2006年1月12日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接举报,在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配合下,依法对位于本市瑶海区花冲村明庄村民组一幢2层楼房进行检查(即当事人李育林租的民房仓库),现场查获“翻盖中华”、“软中华”等违规卷烟共计41个品牌4553.6条,涉案案值443273.3元。我局稽查人员依法对上述卷烟先行登记保存。同时暂扣涉案车辆一台和部分制造假冒烟草专卖防伪喷码的工具和材料。在调查中,李育林对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事实供认不讳。因案值较大,将案件移送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调查。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成专案组查清事实后,犯罪嫌疑人李育林于2月13日被批准逮捕。5月2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触犯非法经营罪的李育林审理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六、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何洪、何丽云非法经营案件”
2006年4月13日,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接群众举报,经过数天的摸排调查,在清溪路方大郢一出租房内抓获准备运送假冒伪劣卷烟的犯罪嫌疑人何洪,当场查扣“软中华”、“软皖”、“红皖”等假冒伪劣卷烟1750.5条,涉案案值51万元。因案值较大,案件依法移送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调查。4月21日犯罪嫌疑人何洪、何丽云被批准逮捕。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犯非法经营罪的何洪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何丽云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七、合肥市烟草专卖局整治烟名酒商店“江××售假案件”
2006年3月1日上午,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依法对合肥市站前路一名烟名酒商店进行检查。现场从该商店的卷烟柜台下面和商店后面的房间内共查获用纸箱伪装的假冒伪劣及待查卷烟,共计94个品种、496.1条卷烟,其中假冒伪劣卷烟400.6条,案值87949.7元。该店位于合肥市站前路,经营面积约30平方米,店面坐北朝南开,因该店当事人无法提供这些卷烟的合法来源证明及发票,因案情重大,涉嫌犯罪当事人被移送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江××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八、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邵××贩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2006年10月26日,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根据线索,在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配合下,对停放在合肥市三十岗乡李牌坊村合肥伟巍钢结构有限公司内的车牌号为皖S009××的解放牌大货车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邵××正在与他人交接货的非法卷烟“红塔山”、“软玉溪”、“白皮软中华”等19180条,计13个品牌,案值人民币1303630元。当即烟草专卖局和公安局共同组成专案小组对此案进行调查,由于案情重大,案件被移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次日,当事人被邵××刑事拘留。10月28日经合肥市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邵××被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九、合肥市烟草专卖局整治烟名酒商店“吴××非法经营案件”
2006年8月中旬,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一男烟贩在本市的名烟名酒店里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并藏匿大量假冒伪劣卷烟,我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摸排调查。
2006年8月30日晚,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庐州分局执法人员将正在红星路外贸大院生活区14幢×室内准备运送假冒卷烟的该名烟犯吴××当场抓获,当场查获“翻盖中华”、“软中华”、“三五”等27个品牌的违规卷烟1261.8条,总案值42万余元。此案依法移交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调查证实吴××涉嫌非法经营罪,并当即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十、长丰县烟草专卖局“罗××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2006年6月8日上午长丰县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与公安部门配合,在双墩镇双凤工业区凤麟大道路段拦截并依法检查一辆昌河厢式货车,在车上当场查获经伪装的两个烟箱,箱内共有12个品种61条假冒卷烟。据查罗××长期无证经营并大肆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经长丰县公安局调查确认罗××共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和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非法经营数额累计达53341.70元。罗××于7月10日被长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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