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5日17时许,福清市公安局渔溪刑警中队得知福清张某雄销售赃车的消息后,即安排办案人员抓捕。
公安民警在福清市宏路镇东坪村梧店穿便衣实施抓捕时即表明警察身份,张某雄及同伙“鸭子”仍将民警陈某打倒。
被告人张某雄及“鸭子”逃走后,公安民警在销售现场当场扣押2辆两轮摩托车,其中一辆系福清市阳下镇溪头村林某于2006年3月4日晚被盗的两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160元。后两人被抓获。
日前,该男子被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和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还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点评:像此类暴徒,唯用法律严惩才能大快人心,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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