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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上午,广州越秀区展开清理无证狗行动,执法人员私自撬开两户人家的房门,打死5只无证狗。
警方解释称是接到居民投诉前往处理,敲门无人应才撬门进入。
住户吴先生说,当时他家中无人在内,但是打狗人员强行撬门,进入其家中将他养了4年的家狗打死。王先生家的门锁也被撞坏,他说,当时他虽然在家中,但是没有开门,打狗人员却持棍强行撞坏门锁,将吓得藏在床底的狗拖了出去。
小区众多住户对此强烈不满,一度围住打狗执法人员“讨说法”,当地派出所安排众多警力前往协调纠纷。
据3月14日《信息时报》
打狗不是新闻,撬门打狗就是新闻。
如同有人这样说新闻: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
狗在人的家里,就不能被强行绞杀,侵犯公民私权的执法是“违法的执法”。况且,以狗的名义就有资格撬开人的住宅吗?
狗又不是逃犯。
居民住宅“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在居民不在家的情况下,因为打狗而强行撬开民宅与贼人盗匪何异?
我们痛心,并非完全可怜那些惨遭杀害的狗,而是痛心在文明的社会竟然还会有如此荒唐的执法。
关于狗患,对垒一直不休,“主打”方苦大仇深痛诉狗的种种罪状:咬人传播致命的狂犬病,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不分昼夜想叫就叫影响邻里;“主保”方亦是声情并茂陈述狗的诸多好处:它可爱忠诚能给主人带来感情慰藉或消解老人晚年孤独,狗也是享有生命权的自然物种。
很明显,狗咬人事件频频发生,负责维护社会秩序的公权部门出于维护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的角度考虑,及时处理危及人类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公共事件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政府在处理公共事务同时,不能因为执法目的正确就可以过程违法。
◎海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