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要提高执行效率
在昨日的审议中,不少代表都对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表示赞赏,但也对今后全国高院如何提高死刑的复核效率表达了自己期盼。
全国人大代表、原省高院院长张启楣说,去年最高法院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亮点就是顺利平稳实现了死刑案件核准权的回收。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项剑萍认为,提高死刑复核的执行效率,有利于体现少杀慎杀的原则。在死刑复核权收归全国高院所有之后,应该避免案件积压,提高判决效率,及时惩罚犯罪。
如何防止“前腐后继”
作为一名老代表,浙江医科大学眼科研究所所长姚克说,希望能继续抓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尤其要抓好权力和资源控制部门防腐败工作。有的部门如国家药监部门,它掌握着药厂新药的审批和GMP认证的生杀大权。像郑筱萸以前是劳模,前不久刚因“涉嫌受贿”的原我省药监局局长、上届人大代表郑尚金,自己都曾经建议过建立反腐倡廉机制,而且郑尚金的前任周航也是收受巨额贿赂300万而判死缓的。对这类“高危部门”,一定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避免“前腐后继”的问题。
提高法官年龄下限
“23岁就当法官,太年轻了。”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许爱娥建议修改《法官法》中的年龄限制。
许爱娥说,司法经验、人生阅历对审判活动有着重要影响。在英国、德国普遍是高龄人员。英国法官的平均年龄是60岁,45岁以下的法官屈指可数。在德国,上诉法院法官获得任命的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她建议修改《法官法》,把法官任职的最低年龄提高到30岁,并适当延长法官退休年龄,不能搞一刀切。”
本报记者 董碧辉 俞力培 胡巍 陈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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