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信箱)1997年,鲜为人知的山西平遥、云南丽江等古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身价陡增。世界遗产自此成为一块金字招牌,各地蜂拥而起,有近百个项目准备申报世界遗产。如果考虑到世界遗产委员会一国一年一项世界遗产的申报名额的规定,中国的“申遗”大队已经排到了下世纪的门槛。
为了申报世界遗产,有的地方规划部门设计套用一般旅游景点方案,搭建了一系列旅游设施;有的地方专门组建巡逻队,24小时保护文物的安全;有的地方进行环境治理,斥资上亿元将一些建筑以妨碍景观建筑或恢复旧貌为名,予以拆除,甚至大规模搬迁当地居民。
为了“申遗”付出这样的代价,到底是为了保护还是看中其巨大的经济利益?全国政协委员、敦煌研究院的院长樊锦诗直言,“申遗”,首先是承诺保护,然后才是适度利用。所谓的开发利用,弄不好就是人为破坏。目前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由属地管理,我国至今没有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世界遗产管理机构。“申遗”艰难成功之日,就是旅游疯狂开发之时。而大量的文化遗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被人为地破坏甚至拆除了。樊锦诗认为,世界文化遗产至少应该由省一级部门来管辖。文化遗存,应当“子子孙孙永保用”。(15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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