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昨天启动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今年将在14个区建30个安静居住小区
本报讯 (记者 杜海实习生郝颖)昨日,市环保局启动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据了解,这样的小区年内将在全市14个区创建30个。
今年建30个安静小区
市环保局介绍,根据“宁静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将创建30个安静居住小区,分别是渝中区2个、大渡口2个、江北区3个、沙坪坝区3个、九龙坡3个、南岸区3个、北碚区3个、渝北区3个、巴南区3个、经开区1个、高新区1个、万州区1个、黔江区1个、涪陵区1个。到2010年,全市将创建120个安静居住小区。
怎么才能参加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呢?有两个基本条件:小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必须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环境质量I类标准,既白天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小区建筑面积必须在5万平方米以上,入住率70%%以上。
最终还是业主说了算
满足基本条件后,还有10项管理指标、4项小区硬件指标和5项公众参与指标对小区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共计100分,要达到80分以上才算合格(详见表格)。
市环保局昨天表示,考核指标中细化了安静小区的标准,包含了小区硬件噪声、小区内娱乐场地噪声、居民参与度,如“禁止农用运输车进入小区,夜间摩托车进出小区应熄火推行,有规范的停车车位”等。
“开展创建工作主要是想以点带面,提高市民环境权益意识的同时,增强广大市民的环境责任意识,共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说。
参加创建的小区“过关斩将”后,还需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评审,但最后的决定权掌握在小区居民手中。因此,考核指标规定,居民对小区声环境质量满意率不低于95%%,才能确定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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