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昨日下午,一名戴着手铐、脚镣的男子被民警带到简阳绛溪北路2号(原石桥电站宿舍)一单元502室指认现场。3月9日,他闯入在成都打工时认识的同居女友家中,将女友和其5岁的儿子残忍杀害。
纠缠 酒后“幽灵”露凶相
4年前,年近30岁仍是光棍的简阳石桥镇人黄某在成都打工时认识了离异女子张丽(化名)。虽然张丽还带着一个小儿子,但两人来往日益密切,很快产生了感情。张丽后来在简阳市绛溪北路买了一套房子与儿子一起生活。
由于黄某嗜赌,不堪忍受的张丽终于在今年年初提出分手。黄某始终不同意,对张反复纠缠、恐吓。今年3月9日早上,黄某用钥匙开门进入张丽的房间。“我们分手吧。”张丽被惊醒后,再次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愿,随后关上卧室门继续睡觉。
遭受拒绝的黄某退回客厅,坐在沙发上喝白酒。“她经常骂我,说我像一个幽灵一样晃来晃去。”想到张丽不愿和自己继续来往,黄某心中顿生杀意。早上7时许,黄某在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冲入张丽的卧室,对着正在睡觉的张丽猛砍了10多刀。随后,他又抡起菜刀砍了张丽的儿子10余刀。随后,黄某用被子掩盖起张丽和其儿子的尸体,匆忙逃窜。
摸排 群众纷纷提供线索
黄某逃窜后大约半个小时,张丽的姐姐来串门,发现了二人伤痕累累的尸体,吓得连忙报警。早上8时22分,简阳市公安局局长王少杰、副政委黄昕登、副局长杨安辉和邹强等领导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组织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对受害人社会关系细致摸排。
“早上7时30分,有人看到一名30多岁的男子神色慌张地从一单元的楼房出来,然后骑摩托车跑了。”在调查走访中,一名群众告诉民警。10时30分,民警辗转找到了这名目击者。“那个男的平头,身穿浅蓝色衣服,身高约1.65米,年龄30多岁。”该目击者说。专案组当即组织民警查找这名骑摩托车逃跑的可疑人,并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城区、店铺、业主、司机、过往群众调查了解。
中午11时许,消息反馈说早上7时40分左右,有类似的可疑人在简阳市沱二桥出现过。
下午1时左右,又有群众反映,张丽经常与一名黄姓男子来往,其体貌特征和骑摩托车逃跑的可疑人极其相符。
畏罪 警察未到他喝农药
这个黄某,曾因犯流氓罪被劳动教养三年,在成都市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十个月。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民警了解到,黄某在案发后不知去向,他的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王少杰当即布警撒网追捕黄某。但设卡盘查、走访与黄某关系较密切的人员,均未发现黄的行踪。
当日下午6时许,民警了解到黄某的外婆在资阳市,当即决定到资阳市开展工作。下午7时10分,案侦民警得到线索:黄某在中午到过其在资阳的一个朋友家,并拿走了朋友家中的一瓶农药。黄某会不会重新犯案?难道他想畏罪自杀?民警迅速在各医院救护中心布控,向资阳市120寻求帮助、支持,请各医院、个体医疗所留意观察。
晚上8时15分,资阳市某医院向公安机关举报,称正在抢救的一名喝了农药的男子,其体貌特征与黄某相似。可是,民警正想与医院进一步核实情况时,该男子看到医院向公安机关打电话,遂逃得不知去向了,经过对该男子体貌特征的了解,警方判断该人就是黄某。
拒捕 他慌忙跳下河
晚上9时10分,民警在资阳市东门桥头发现了该名男子。据从远处观察,他的体貌特征与黄某极为相似,民警当即决定靠前盘查。不料,该男子看到走上前来的警察后,慌忙掉头向桥上跑。“扑通”一声,他居然纵身跳到了河中。
“快抓住他!”几名案侦民警顾不上天寒地冷,立刻跟着跳下了河。经过一番河中搏斗,民警终于将跳河的男子扭上了岸,经照片比对等,警方确定他就是黄某。此时,黄某因为胃中农药反应,脸色变得苍白。民警连忙将他带到医院继续进行救治。3月12日下午,黄某供述了所犯的罪行。
与专案民警对话
昨日,记者在简阳案发地见到指认现场的黄某时,他面容憔悴、眼神黯然无光。记者大声喊他名字,他缓缓将头抬起,嘴唇蠕动却什么话也不说。黄某为何如此残忍地将女友杀害?由于黄某喝农药被救治后精神极其颓丧,记者采访了此案的专案民警。
记者:黄某和张丽是怎么认识的?在一起有多久了?
专案民警:4年前,他们在成都一个饭馆打工认识,在一起已经有两年。
记者:那后来怎么开始打架、争吵了?张丽提出分手的原因是什么?
专案民警:主要还是因为黄某赌博吧。黄某和张丽现在都没有正式工作,两人生活比较拮据,黄某赌博又爱输钱。
记者:黄某的父母对儿子怎么看的?
专案民警: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农民,经常要帮黄某还赌债。
记者:他为什么残害女朋友后,还要对她5岁的儿子下手?
专案民警:他自己说是酒喝多了,一时冲动。
记者周滔
○以案说法
《刑法》:故意杀人最高可处死刑
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进:黄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不排除有激情犯罪的因素。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此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四个特征:1.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手段可以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等;2.没有法律依据的非法行为,有合法依据的则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正当防卫中致不法侵害者死亡等;3.主观上是故意,否则是意外事件,也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4.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四个特征必须同时具备,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故意杀人罪则不成立。
黄某连无辜的儿童也不放过,他的罪行非常严重。我国《刑法》规定,对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对于罪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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