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晖)3月14日下午,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河南代表团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省长李成玉参加了审议。
李道民代表在发言中说,两院报告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增强。高法报告通篇体现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这个工作主题,在工作中突出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司法调解、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立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和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等七个特点,指出困难问题客观实在,部署工作思路明确。建议增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加强法院经费保障;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
王尚宇代表认为,两院报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揽审批和检察工作,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切实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都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去年,高检院带领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精神,检察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在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工作体制,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均取得了新的成效。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对“两院”的“司法津贴”、“干部职级比例”和“基层司法人员不足”等问题进行研究,认真予以落实解决。
薛景霞代表认为,保护弱势群体体现了宪法和法律的公平平等原则。司法机关应依法切实履行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职责,在司法过程中必须确保公正。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时,必须认真研究和把握其特点,才能有效审理涉农案件。要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司法服务优势,完善巡回办案、田间地头就地开庭等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处理涉农纠纷,化解矛盾,为建设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周春艳代表建议,两院要在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上下功夫。要推进法制进程,目前二审终审不终,在审案件的在审时限、在审次数、在审结果的使用缺乏司法支撑,应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狠抓判后答疑和答疑说理制度的落实;既要尊重律师,保证合法权利,又要严格律师队伍管理,防止违法现象的发生;建立纠错和改错的机制,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违法办案现象要进行责任追究,并在纠正错案上下功夫,特别是对已经生效的错案判决更要主动纠正,大胆改正,提高司法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陈泽民、靳绥东、李起胜、刘宝琦等代表也分别发了言。(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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