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3月14日专电(记者郭立)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重庆市工商局向社会首次公布《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据了解,《装修合同》示范文本结合装修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工程设计、工程变更、工程保修、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材料供应、施工安全等各个环节,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了进一步的细化。
相比装修企业此前通常使用的装修合同,新的示范文本操作性、实用性更强,如在违约责任方面,将合同中通常使用的“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条款,修改为了按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使违约责任更易确定,避免了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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