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彭岚 通讯员 赵志宏实习生段明明)“社区整治太彻底了,想过早或买点日用小东西,要走很远,希望城管能行个方便,允许社区里限制性占道”、“上海部分市区路段都对地摊有限开禁了,武汉怎么不行呢”、“城管执法太粗暴了”……最近,围绕城管执法的尺度、方式的讨论,成为热门话题。
观点一:“放开”是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
硚口区城管局张局长认为,受武汉市实行的市容环卫条例制约,对占道经营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城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执法。作为执法者,没有权利说批还是不批。即使是政府行为,也应依法办事,也要等到相关条例作出修改,或作补充说明后方可执行。张局长称,硚口区曾对辖区内的商业网点进行过普查,结果显示:区内经营门点“足够老百姓用了,不是那么不方便”。他认为,作类似照顾民情之举,也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观点二:开放社区便民点合乎人情
与会者认为,开放社区便民点是件好事,也合乎人情。不一定要采用占道方式,一楼门点开放,社区周边的门点建设,同样可以满足这一要求。
焦点二:为何不能照搬“上海模式”?
背景:日前,上海市透露,该市今年五一将实行市区部分路段对地摊有限开禁。对经营性占道“禁改限”,顿时在全国一石激起千层浪。
观点一:武汉如果效仿上海,就是倒退
宝丰街中队周队长认为,武汉经过近几年对占道经营整治的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一些居民楼下、主干道边影响生活和环境的占道摊贩几乎绝迹。一旦放开,即使是有限制的放开,都是一种倒退。本已整治好的街道又会“死灰复燃”。汉水桥街队长也认为,武汉对占道“禁改限”不现实,对现实工作会有影响。
观点二:占道“禁改限”在武汉不算新鲜事
占道“禁改限”在武汉其实不算新鲜事。上世纪八十年代开放的部分路段“夜市”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占道“禁改限”。如保成路、司门口、多福路等地。按照规定,这些地方的摊点都是晚上8点以后出来,实行规范管理,多年来也执行良好,解决了不少就业问题。焦点三:为何城管执法不被理解?背景:去年8月,北京海淀城管监察大队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执法时遭无照商贩刺伤致死,成为北京市城管成立8年来因公殉职的第一人;今年2月26日,江汉区城管执法队员董某在劝阻流动摊贩时,被一烧烤摊主刺伤。众多观点中,除了对受伤者表示同情外,有一些人对无照商贩表示“理解”,由此导致一些城管人员对自己工作价值产生怀疑。
观点一:对城管执法存在认识误区
硚口区城管局综合科周云忠科长认为,目前社会对城管执法的认识似乎进入了一个误区。城管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的矛盾进入了“你死我活”的状态。他提出:市民要认识到“城管执法不是不让你活,而是要在规定的范围内生存”。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的行为,自然会受到治理和约束。
观点二:执法者要强化“三种意识”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黄新民教授认为,城管部门对自我职权范畴界定不明,自我定位不明确,以致出现该管的不该管的一把抓。他建议,执法者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都要强。执法时就要理直气壮,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界定为违法的行为,该管还得管,该坚持的要坚持。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喻怀宁教授认为,要解决城管执法难,首先就是要各部门协调配合,不能单枪匹马地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