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滥杀野猪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东亚吉林讯(记者郭家豪)3月13日6时许,家住蛟河市黄松甸镇某村村民张强(化名)发现自家的牛不见了,顺着牛蹄印找到了距家很近的山上。牵牛往家走时,他突然听到树林里传来“嗷嗷”的叫声。
昨日下午,记者随着张强来到野猪被套的地方,野猪已被人运走,现场一片凌乱。在一棵大树上,记者看到了被绳子勒过的痕迹,现场还有一些野猪脚印和人的脚印,套子已经不见了。记者发现,树上还有很多小套子,张强说,小套子都是套野兔的。目前,相关部门已知道此事,并表示将对野猪去向做调查。
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唐景文介绍,野猪属于省级重点保护对象,目前不允许捕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有滥杀野猪的人,相关部门将会视数量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请王先生注意查收新闻线索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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