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和各区县基本开通心理咨询热线
-年底全市完中校都要开设心理咨询室
-鼓励学校开展网上心理咨询
-各区县要建立服务当地学生的心理咨询点网络
-实行心理咨询教师持证上岗
昨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近年来,本市教育部门通过开展心理咨询教师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等多项措施,科学有效地构建本市中小学心理支持系统,全方位关爱全市上百万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
根据《关于建立天津市中小学心理支持系统的几点意见》的规划,本市从2005年起就提出计划用3—5年的时间初步建成符合本市实际的中小学生心理支持系统。该系统可通过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建立热线电话、咨询室以及计算机网络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工作平台,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为解决中小学开展心理咨询所需教师问题,市教委从2005年起开设了心理咨询教师培训班,并实行学校心理咨询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已经举办了三期,共培训教师400多名。到2006年初,全市已经开设了心理咨询室的中小学有729所,占学校总数的42%。市教委要求,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完中学校都要开设心理咨询室,有条件的中小学也都要开设心理咨询室。
今年新学期开学,在市教委坚持开设面向全市中小学生的心理咨询热线的基础上,本市又有15个区县开通了面向本区县中小学生的心理咨询电话热线。今后本市各区县还要集中建立或分片建立服务全区或本片学生的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咨询点。市教委还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特别是市、区重点中学要积极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此外,还提倡各中小学通过建立心理教育信箱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和学校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都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所有参与咨询工作的教师都要对学生高度负责,用热情、耐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咨询,对有明显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及时予以转介,并严格为学生做好保密工作。在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过程中,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使用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如测谎仪、CT脑电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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