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合肥朱先生来电:我的身份证丢失后,去年11月11日到县桥派出所补办新证,并办了临时身份证,到期时间是今年2月14日。当时派出所开具的领证凭条上的领证日期是三个月,现在三个月早已过去,临时身份证也已过期,却一直没能领到新身份证。
记者核复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县桥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说,由于朱先生是集体户,新身份证应在其户口所在地,合肥市人才市场领取。目前新证已制作完成,但尚未下发到所里,今天所里人员已去上级单位领取,估计近几天朱先生就能拿到新证。在这段时间里,朱先生可在合肥市人才市场开具户籍证明,经派出所盖章后,作为其临时身份证明。(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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